四川音乐学院大音乐厅安全工作制度
发布日期:2019/3/22 10:37:00 作者:
大音乐厅是我校师生开展艺术实践活动和学术交流的重要场所,是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培养与提高的展示平台。为确保我校大音乐厅所承接各项活动安全顺利开展,切实做好维护社会与校园内安全稳定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大音乐厅的使用与管理,保障艺术实践教学活动的正常运行,特制定以下安全工作制度:
一、音乐厅使用性质的明确分类:
1、针对我院内部使用音乐厅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以各系(院)为单位在一学年(每年1月至次年1月)有两次免场租使用音乐厅(注:一学期使用一次);另一种是各系(院)提供使用音乐厅的教师、学生的身份证明,采取内部价租赁音乐厅。包括学术讲座、学术会议、教师、学生或系(院)汇报音乐会等。
2、针对社会外单位使用音乐厅一律采取签合同租赁的形式。
3、如遇院内重大演出、讲座、会议等活动应优先安排。与之发生时间冲突时,演出单位须无条件更改日期或自行取消。
二、规范化音乐厅使用的流程:
1、使用个人(单位)前往音乐厅办公室(琴房大楼116办公室)确定演出时间;
2、无论校内外使用我校大音乐厅,均需根据使用性质填报《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厅使用审批表》(特殊大型活动需使用方出示带有经相关部门审核过后有效签字或印章的材料),经复核无异后方能进行下一步程序,切实做到有理可据,有据可循;
3、附上节目单、演员信息等与音乐会相关的资料(节目单上内容必须与演出当天节目一致,必须在确定音乐厅使用时间后的15个工作日内交与艺术处,否则做为放弃该次使用处理);
4、前往川音尚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办公室(教学楼二楼)签订合同并交纳租金(学院内部免场租活动场次例外,只需有效填写《四川音乐学院音乐厅使用审批表》与《音乐厅使用安全责任书》);
5、大音乐厅在使用管理时,按“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与使用、租赁单位(个人)签订《音乐厅安全使用责任书》,明确注明并预先告知使用方,在使用大音乐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使用方负责承担;
6、履行以上手续后,3至5个工作日出票。
7、过台与正式演出。
三、音乐厅的安全工作内容:
(一)分阶段安全检查与报备
1、每学期开学前与期末、大型活动前期,主动邀请学院保卫处、总务处等部门共同对场地的消防安全、设备运行、配套设施安全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学院;
2、每季度定期邀请学院保卫处对场内消防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卫处消防科进行报备,对该设备进行维修或更换处理;
3、每月邀请学院总务处对场内外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与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向国资处、总务处等相应部门进行报备;
4、每月月底定期将次月演出场次安排及相关信息送至学院保卫处进行报备(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在当月月初报备);
5、每场活动或演出结束后对灯光、音响设备进行常规操作检查;
6、依照学院领导指示与相关安全部门要求不定期对场地进行安全检查;
(二)大音乐厅使用前的安全准备工作
提前同使用单位明确商定,在布置场地及举办音乐会的过程中,必须服从大音乐厅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其爱护音乐厅设施,对损坏的设施要负责赔偿。未经允许,不得随意使用、移动或拆卸现有固定设施,不得随意悬挂、张贴会标,不得擅自拉电线及使用自带开关电源等电气设备。有关灯光、音响、布置线路等设备使用问题必须由音乐厅专业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操作;凡涉及舞台搭建、接通舞台动力电等问题均由大音乐厅安排专人负责与监督,遇到相对复杂搭建情况与主办方预先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大音乐厅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工作
1、认真有序组织观众,维护公共秩序,妥善处理群众纠纷,制止翻越座位、寻衅挑事、损坏公物以及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行为,做好观众的安全引导与疏散工作,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音乐会进行期间,必须保持所有安全出口畅通、确保工作人员能够及时开展安全疏散工作;
3、严禁观众在音乐厅内吸烟,严禁携带大件箱包、食品、饮料、进入音乐厅;
4、如主办方拒不服从音乐厅安全工作要求,音乐厅工作人员有权终止该场活动的进行。
(四)设立消防安全员,落实安全责任,切实做好防火防电工作。
四、音乐厅的日常维护
1、维护音乐厅的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杂物,不随处粘贴、乱涂乱画。在音乐厅使用结束后,监督使用单位及时撤除所有布置,恢复原貌。
2、定期对场内座椅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情况以报告形式向学院总务处申请维修与保养,每年向学院申报对大音乐厅内外进行一次全面清洁工作。
3、下班与节假日期间,确保将音乐厅场外、场内、办公室的设备电源、插座开关置于关闭状态,做好防火、防电、防盗工作。
附件:1.音乐厅后台管理制度
2.音乐厅男、女化妆室使用制度
3.音乐厅灯光控制室工作制度
4.音乐厅音响控制室工作制度
5.四川音乐学院大音乐厅入场须知
附件1:
音乐厅后台管理制度
一、
所有演职人员必须服从后台管理人员的安排。
二、
观众入场后,严禁从舞台台口两侧进入音乐厅。
三、
请按演出顺序后场,候场演员请勿高声喧哗。
四、
后场区域严禁吸烟,禁止带任何食品进入。
五、
火警电话:119
附件2:
音乐厅男、女化妆室使用制度
一、
化妆室内严禁吸烟,禁止带任何食品进入。
二、
妥善保管好随身物品,遗失责任自负。
三、
化妆室内请勿高声喧哗。
四、
爱护化妆室一切设施、设备,损坏物品照价赔偿。
五、
火警电话:119
附件3:
灯光控制室工作制度
一、爱岗敬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专业中级电工职称资格。熟练掌握各类灯光设备的性能及操作。
二、每场常规活动开始前3小时调试灯光设备,遇重大会议、活动提前一天调试灯光设备,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
三、灯光控制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吸烟,严禁带食品入室。
四、严禁工作时间串岗、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
五、定期检查各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领导,并及时修复。
六、爱护灯光设备,保持控制室内的清洁卫生。
七、每场活动结束后关闭设备电源,切实做好灯光控制室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工作。
八、火警电话:119
附件4:
音响控制室工作制度
一、爱岗敬业。熟练掌握各类音响设备的性能及操作。
二、每场常规活动开始前3小时调试音响设备,遇重大会议、活动提前一天调试音响设备,正式开始前1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
三、音响控制室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严禁吸烟、严禁带食品入室。
四、严禁工作时间串岗、离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任何事。
五、定期检查各类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领导,并及时修复。
六、爱护音响设备,保持控制室内的清洁卫生。
七、每场活动结束后关闭设备电源,切实做好音响控制室的防火、防盗安全管理工作。
八、火警电话:119
附件5:
四川音乐学院大音乐厅入场须知
一、请观众提前10分钟进入音乐厅。衣冠不整酗酒者谢绝入内。为避免影响演出,迟到的观众请在曲目之间或幕间,服从引位员的引导尽快就近入座。
二、演出期间请勿在场内走动、大声喧哗,并请将移动通讯设备置于静音状态。未经许可,请勿录音、录像及拍照。
三、此音乐厅属无烟音乐厅,音乐厅场内、化妆室及前厅、后台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及食品、饮料入场。
四、成人、儿童均一人一票,凭票入场,对号入座。1.2米以下儿童谢绝入场。
五、音乐厅内的电源、音响、照明器材、钢琴以及消防设施无关人员不得开启、挪动或拆卸,由此造成的损失,违规者负全责,并照价赔偿。触犯法律者按法律程序处理。
六、鼓掌是对表演者表示礼貌的一种方式,通常会在表演开始前和音乐结束后进行。在同一首作品的乐章之间请勿鼓掌。
七、观众严禁从舞台前沿上台,献花请在舞台下。
四川音乐学院艺术处
2019年1月